重大工程施工周期长、施工规模大、施工环节多,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、噪音、污水、建筑垃圾等污染物,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,需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施工措施,遵循环保要求,减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,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。重大工程环境保护施工需坚持“绿色施工、环保优先”的原则,贯穿施工准备、现场施工、竣工验收全流程,明确环保施工措施及要求,确保环保达标。
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要求是环保施工的重点,需从施工源头控制扬尘产生。施工现场需设置连续、密闭的围挡,围挡高度不低于2.5米,围挡表面整洁,避免扬尘扩散;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洗车台,所有出场车辆必须冲洗干净,严禁带泥上路;施工过程中,对裸露土方、建筑垃圾进行覆盖,采用防尘网覆盖,定期洒水降尘,保持施工现场湿润;施工现场道路采用硬化处理,设置洒水车定期洒水,减少道路扬尘;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,避免产生有毒有害烟尘。
噪音污染控制措施及要求需严格遵循环保规范,减少施工噪音对周边居民、单位的影响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,避免在夜间(22:00-次日6:00)及午休时间施工,确需夜间施工的,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,提前告知周边居民;选用低噪音施工设备,对高噪音设备进行降噪处理,如加装降噪装置、设置隔音棚等,降低施工噪音;划分噪音控制区域,设置噪音监测点,定期监测施工噪音,确保施工噪音符合环保标准,若噪音超标,及时采取整改措施。
污水污染控制措施及要求需规范污水排放,避免污水污染土壤、地下水及周边水体。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,划分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,严禁雨水与污水混流;施工污水(如混凝土养护污水、冲洗废水等)需经处理达标后,方可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,严禁直接排放;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,对施工污水进行沉淀处理,去除污水中的泥沙、杂物,确保污水达标排放;严禁将施工污水排放至河流、湖泊、农田等区域,避免造成水体污染。
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处理措施及要求需规范处置,实现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。施工现场设置分类垃圾桶,对建筑垃圾、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,严禁随意丢弃;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,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,严禁随意堆放、倾倒;积极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,将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(如钢筋、混凝土块等)进行回收加工,用于道路基层、回填等,减少资源浪费;生活垃圾需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,避免污染环境。
此外,施工过程中需保护周边植被,避免破坏原有植被,施工完成后,及时清理施工现场,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;加强环保宣传与培训,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,确保环保施工措施落实到位;定期开展环保检查,及时发现并整改环保隐患,确保重大工程施工符合环保要求。







